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
各辖市、区工信(经发局),常州经开区经发局: 根据省工信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》(苏工信中小〔2021〕452号)要求,现将我市2021年度千企升级入库工作有关通知如下。 一、企业入库条件 按照省工信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》的入库要求,原则上参考省入库标准,各地可根据实际自行调节。 二、入库分配 建议优先从高新技术企业中选择入库企业,做到应入尽入。已认定的国家、省级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都需申报入库(数据更新),请务必通知并指导此前已入库企业进行数据更新。具体分配数量见附件1。 下一步,国家、省级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认定都将从入库企业中遴选推荐。 三、申报审核 各辖市区工信部门于10月10日前完成网上审核确认。 联系人:李静,电话:85681230。 附件:1.常州市千企升级入库分配表 2.省工信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》(苏工信中小〔2021〕452号).pdf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 常州市千企升级入库分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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